關于2019年6月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發(fā)布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網考辦精神,試點高校2019年6月份網絡統(tǒng)考已完成閱卷和成績統(tǒng)計工作,考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考試結果查詢和復核:
一、查詢考試結果:
1.登錄網上人大點擊右側學生登錄后登錄學生個性化學習空間進行查詢:
考生登錄網上人大學生個性化學習空間,點擊個性化學習空間上方“課程學習”欄目,然后點擊“成績查詢”,最下方即可查詢201904批次統(tǒng)考成績。
2.登錄網上人大APP進行查詢:
考生登錄網上人大APP,在“成績查詢”欄目“統(tǒng)考成績”中即可查詢201904批次統(tǒng)考成績。
3.登錄統(tǒng)考技術支持網站查詢:
登錄“中國現(xiàn)代遠程與繼續(xù)教育網”(http://www.cdce.cn),使用“網院考生入口”進入所屬服務器,輸入登錄ID和密碼和校驗碼進入查看,可以看到成績是否合格。
二、成績復核程序和辦法:
1.如考生對統(tǒng)考成績有異議,可于2019年6月26日- 7月3日提出成績復核申請,過期不予受理??忌暾埲掌谝陨暾埿偶l(fā)出日期(當?shù)剜]戳)為準。成績復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評卷。
2.考生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網絡教育學院或廣播電視大學、校外學習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請??忌稍谥袊h程教育網(網址:http://www.cdce.cn)下載“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由本人簽字,并附上準考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后郵寄給所屬校外學習中心。
3.校外學習中心審核匯總后于2019年7月4日-9日先將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考區(qū)辦公室,同時將紙介的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蓋章后,連同考生的申請表一起掛號郵寄或快遞至考區(qū)辦公室(以校外學習中心當?shù)剜]戳為準)。成績復核不接收任何其它申請方式(如電話、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網考辦在公布成績的同時公布各考區(qū)辦的聯(lián)系方式。
4.校外學習中心須在2019年7月15日-19日將復核結果電話并書面回復考生。
2019年6月統(tǒng)考成績復核時間表
日 期 |
2019年6月26日- 7月3日 |
2019年7月 4日-9日 |
2019年7月 10日-14日 |
2019年7月 15日-19日 |
內容 |
考生申請 |
學習中心處理 |
考區(qū)辦 復核并回復 |
學習中心 回復考生 |
中國人民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網絡教育)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
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
考生基本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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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考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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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試點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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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 詳細地址及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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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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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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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郵寄地址 及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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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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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復核 科目與 現(xiàn)有成績 |
□大學英語A □大學英語B □大學英語C |
現(xiàn)有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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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語文A □大學語文B |
現(xiàn)有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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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shù)學A □高等數(shù)學B |
現(xiàn)有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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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基礎 |
現(xiàn)有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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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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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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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心審核意見 |
蓋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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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以上內容應由考生填寫,填表前請先仔細閱讀《填表須知》。
2.學習中心審核批準,匯總后按程序報送考區(qū)辦。
《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填表須知
1.《成績復核申請表》供考生在提出成績復核申請時使用。填表人應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實行簽名負責制,表格涂改無效??忌仨毴媪私馇闆r、核實數(shù)據、認真負責的填寫。如果出現(xiàn)數(shù)據虛報、漏報、錯報,由考生本人負責。
2.“申請復核科目”項只需在所選項前的“□”內劃“√”。
3.“聯(lián)系電話”只需填寫“宅電/辦公電話/小靈通/手機”中一項即可,聯(lián)系電話應包括“電話區(qū)號”和“電話號碼”,示例:010-12345678。郵寄地址及郵編要方便寄達“成績復核結果通知書”。
4.“日期”欄用阿拉伯數(shù)字填寫年、月、日,示例:
5.校外學習中心應仔細核對考生的身份證件,不得接受考生的其他證件申請成績復核。
6.《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由考區(qū)辦存檔備查,校外學習中心保留復印件備查。
附件2:
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
試點高校名稱: 校外學習中心名稱:
考點名稱:
序號 |
姓名 |
復核信件時間 |
身份證件號碼 |
準考證號 |
申請復 核科目 |
現(xiàn)有 成績 |
復核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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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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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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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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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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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聯(lián)系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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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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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習中心公章 考區(qū)辦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除“復核結果”欄外)由校
外學習中心填寫并蓋章后,按程序報送考區(qū)辦。校外學習中心留復印件備查。
2. 考區(qū)辦在“復核結果”欄填入復核結果后,加蓋考區(qū)辦公章
并報送網考辦,考區(qū)辦留復印件備查。并將復印件回復校外學習中心。
附件3:
考區(qū)辦成績復核結果通知書
XX考生:
你于2019年X月X日(注1)向我辦提出成績復核申請,我辦已進行復核,復核結果見下表:
考生 信息 |
姓名 |
X X X |
就讀試點高校 |
XX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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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復核 科目 |
□大學英語A √大學英語B □大學英語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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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語文A □大學語文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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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shù)學A □高等數(shù)學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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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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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結果 |
大學英語(B) 復核結果為: 成績有誤,成績更正為“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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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語文( ) 復核結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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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shù)學(A) 復核結果為: 成績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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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基礎 復核結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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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日期 |
2019年X月X日(注2) |
考區(qū)辦 蓋章 |
考區(qū)辦公室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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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生申請日期以申請信件發(fā)出日期(當?shù)剜]戳)為準。
2.回復日期為考區(qū)辦成績復核結果通知書發(fā)出當天。
3.考區(qū)辦在寄出“成績復核結果通知書”前留復印件備查。